民政部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民政部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健全完善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民政部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相关会议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以学正风”开展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时任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民主与法制》周刊发表署名文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加强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进行部署,研究制定有关贯彻落实方案,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部党组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认真履职尽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推动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
(一)强化顶层设计
召开“加强新时代民政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动员部署视频会,明确民政法规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部署安排具体工作。制定《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3-2027年)》、《民政部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立法起草专班、立法计划调度、重点立法问题调研、配合立法机关审议、法规配套规定督促等工作机制,确立北京市昌平区、河北省正定县等全国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进行系统谋划,切实强化民政法治建设顶层设计。积极沟通协调,推动社会救助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计划,社会救助法、慈善法、养老服务法、行业协会商会法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总结宣传地方先进经验做法,编发民政部简报11期。
(二)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慈善法,新修改的慈善法将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配合司法部完成社会救助法(草案)审核并报送国务院审议。研究论证行业协会商会、养老服务及儿童福利等领域立法工作。报请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开展《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相关工作。推动完成《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一致条文修订工作。贯彻落实我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的有关决定,就《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婚姻登记条例》有关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出台《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废止《民政信访工作办法》。
(三)开展各类清理工作。配合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等部门完成相关行政法规、国务院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黄河流域的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涉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等相关清理工作。按季度完成全年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市场准入壁垒排查。
(四)加强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部机关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送审工作,统一合法性审查自查要求。对1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中央文件代拟稿、11件党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合法性审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成4件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决定书审查。
三、推进职能转变和权力监督
(一)严格依法决策。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在处理重大复杂问题时,充分听取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意见。注重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及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作用,落实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制度。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社会组织管理方面,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查审计212家全国性社会组织。开展258家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全年受理各类网上投诉举报1.5万余件并及时办理。加强对各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错误数据修复工作的指导,处理重错码问题1000余个。社会救助方面,印发相关工作要点,指导各地持续纠治工作作风,强化救助资金监管,规范审核确认流程,落实落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持续开展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对各地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救助有效性和满意度等进行检查调查,随机抽查各地救助热线接听情况。养老服务方面,部署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对各地养老服务监管进行全面评估并开展专项整治提升。殡葬管理方面,印发有关工作通知,强化殡葬领域行业监管措施,维护殡葬管理服务秩序。残疾人福利方面,印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资源共享与转介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规范发展,有力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区划地名方面,指导各地严格依照权限审批国务院授权事项,规范做好国务院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审批事项备案工作。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通”建设,新增20个地方民政专区,全年累计提供各类服务超过1276.4万次,实名注册用户超过173.4万人。升级优化社会组织年检系统,推动法人库年检系统在8省份1120个登记管理机关应用。升级改造法人库执法监督系统,实现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和执法监督信息全国分办。强化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实时预警存在困难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及时进行实地查访核实,目前信息平台已汇集6600多万低收入人口。推进殡葬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全国殡葬基本信息数据库。优化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新增了新纳入低保残疾人提醒等功能,持续完善了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数据库。
(四)优化公共服务。报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2项民政领域国家标准,发布13项行业标准。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年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14.66万余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938例、“全程网办”24225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跨省通办”申请83例。动态归集全国约88.2万家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全年更新数据项超过4000万项。持续加强国家地名信息库建设,推动“地名变更审核信息”纳入国务院部门共享数据第六批责任清单,信息库日均社会访问量超过5000人次。维护和完善全国行政区划信息查询平台,有序更新行政区划变更数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权威的行政区划信息查询服务。
(五)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社会组织方面,加强信用信息管理与归集,全年累计3.7万家社会组织被纳入失信名单。将全量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动态共享给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中国”平台等,推动数据共享和信用惩戒。养老服务方面,印发有关工作通知,指导有关省市开展养老机构信用监管试点工作。协调推动养老服务失信惩戒机制列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推进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建设。慈善捐赠方面,印发工作方案,对慈善组织有关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整改。对整改后仍未达到法定信息公开要求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加大曝光力度,发挥警示作用。
(六)推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配合应急管理部,推动各地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
(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动态更新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公开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规划计划3项、统计数据8篇、财政预决算和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等信息3篇、部公务员招录和部属事业单位招聘相关信息15篇,及时更新部领导相关信息2次。参加或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通气会11次,制作政策解读稿件10余篇。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4件,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和答复。部门户网站全年发布信息8192条,部政务微博“民政微语”发布信息1654条,部政务微信“中国民政”发布信息1575条,服务热线电话接听量达17690余人次。
(八)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42件,上年结转9件,审结49件;新收行政应诉案件34件,上年结转9件,已审结的30个案件均胜诉。严格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向有关省级民政部门发送行政复议建议函2份。
(九)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深化中央巡视整改和内部巡视巡察,持续加强和改进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坚持严的基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召开部直属机关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十)强化考核评价。将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将依法履职情况列为2023年年度考核领导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接受群众评价。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对地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印发相关工作指引,举办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培训班和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指导地方做好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推进基层社会组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发布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典型案例。为北京、辽宁、安徽等地举办养老服务执法培训班进行授课。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在全国范围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关停非法社会组织违法违规网站(APP)164个。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通过减免、降低和取消收费等举措减轻企业负担约59.45亿元。严肃查处全国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共执法约谈500余人次,对全国性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6件。
五、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
(一)深化社会组织依法治理。配合有关部门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认真落实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将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社会组织章程。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推动建立产业集群8000余个,推介招商引资项目2.4万个。推动各地通过建立孵化基地、政府购买服务、加大财政支持、对接多方资源等方式,持续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有效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发挥积极作用。
(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举办全国民政标准化知识培训班。开展“4·15”国家安全日普法、宪法宣传和2023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印发《民政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通知》,在全系统做好新修改的慈善法宣传贯彻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党内法规等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抓好公务员日常法治学习。
2024年,民政部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进程。着力抓好《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3-2027年)》落实,更好推动民政领域相关立法修法取得实质进展。二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逐步提升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三是继续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制定民政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不断提升法律法规知晓度和法治精神认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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