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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科协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3-08-28

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学会联合体:

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科协创函平字〔2023〕56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经有关单位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并经中国科协书记处会议同意,确定中国数学会等79个全国学会(学会联合体)为第九届(2023—2025年度)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青托工程)项目实施单位。现将项目实施单位名单及资助名额予以公布(附件1),并就开展被托举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止。

二、年龄条件

被托举人应为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含),女性或医学领域可适当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含)。

三、遴选步骤

(一)完善组织机制和遴选标准。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遴选专家组,邀请本学科领域内权威专家参与遴选评议。制定遴选办法,明确遴选程序。

(二)公开征集和宣传动员。公开发布正式遴选通知,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在本学科领域开展人选报名,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精心组织遴选评审。严格按照遴选办法和遴选程序,精心组织召开遴选评议会议,通过打分、投票等方式确定推荐人选。相关工作人员和遴选专家应严格遵守保密和回避制度。

(四)规范履行公示程序。应将被托举人推荐人选姓名、年龄、研究领域、工作单位、对应的推荐专家或机构,遴选专家姓名、研究领域、工作单位等信息,在本单位官方网站等平台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各项目立项单位在公示无异议后,请于2023年10月20日前在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才培养跟踪服务平台(http://qingtuo.36ve.com)上完成项目和青年人才信息填报。从平台中导出被托举人推荐人选登记表(附件2)和被托举人推荐人选名单(附件3),一式1份送至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科技人才服务处。所有材料须加盖学会公章,学会联合体由牵头学会负责填写并代章。

中国科协将对上报的被托举人推荐人选进行统一审核,审核确认后的被托举人推荐人选相关信息统一公示后,确定并公布被托举人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履行“为国选材”责任担当。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四个面向”,严把政治关和学术道德关,向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从事基础研究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二)统一规范开展遴选。遴选中国科协资助和自筹资金资助被托举人推荐人选,应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评审,不得将自筹资金资助名额和人选与资金来源挂钩。所有资助名额均须按统一要求开放申报,不得限定资助方向。

(三)做好人才计划互斥审查。各立项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审查申请人入选其他人才计划有关情况。申请人本人应填写个人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减少申请人填报量。各立项单位要依据申请人信息表参考模板(附件4),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确保申请人只填报一次,严格控制填报工作量,切实为科技工作者减负。

(五)强化青年人才吸纳。各立项单位要积极争取将参与申报的青年人才吸纳为学会会员,积极推动被托举人进入学会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及相关国际科技组织等任职,建立联系服务青年科技工作者的长效机制。

中国科协将选派青托遴选特派员,对项目实施单位青托遴选过程开展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开通青托工程监督举报邮箱,接受实名投诉举报。

特殊科技领域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相关工作另行安排。

六、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科技人才服务处

联 系 人:戚嘉洳  李心怡

联系电话:010-62165283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科创平台处

联 系 人:丁  宁

联系电话:010-68581366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西706(100081)

电子邮箱:kjrc@cast.org.cn

监督邮箱:yess@cast.org.cn

附件:1.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名单及资助名额.docx

          2.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推荐人选登记表(样表).docx

          3.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推荐人选名单(样表).doc

          4.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请人信息表(参考样表).docx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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