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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共建科普中国地方频道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6-03

科协普函信字〔202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21-2025年)》,统筹完善科普阵地体系,赋能地方科协科普信息化建设,助力地方科协在科普中国平台建家开店,加强科普中国与省级科协、媒体融合发展,提升基层科普工作曝光度,将地方频道打造成为地区主流科普阵地,将科普中国打造成为中国科协与地方科协共建共享的科普平台。中国科协科普部决定实施2024年度共建科普中国地方频道试点项目申报工作(以下简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项目分为“科普中国地方频道建设”和“科普中国地方频道运营”两部分内容,均采取申报评审方式确定具体承担单位。

(一)申报对象

申报科普中国地方频道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对象为:具体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评审确定1个承担单位。

申报科普中国地方频道试点项目运营工作的对象为:

经各省级科协筛选、推荐有资质、有实力、有经验的省域内单位。评审确定10个承担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熟悉科普工作,在科技工作者中具有广泛号召力,与科普机构有广泛联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有关项目的。

二、项目需求

(一)科普中国地方频道建设

综合考虑接入效果、技术参数、页面风格等多方面因素,融合科普中国品牌和地方科协品牌设计、开发地方频道专区、栏目建设工作。

1.依托科普中国网和科普中国客户端开设地方频道设计、开发科普中国地方频道通用模板3套,结合地方科协需求,设计频道中的特色栏目。

2.开发地方频道内容管理系统,将地方已入驻的科普中国科普号(含机构号、个人号)接入地方频道统筹管理。负责对科普内容的审核把关,挖掘优质内容,向第三方网站平台推送。对10个试点项目上传频道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审核科普内容不少于3000个。

3.制定统一的科普内容审核标准,对地方频道管理员开展不少于2次培训,提高管理员审核能力和服务水平。

4.为地方频道专区提供及时、专业的运维服务,结合省级科协实际需求,对频道栏目进行优化调整。

5.建立评估评价机制,每月提供科普中国地方频道建设工作报告,负责与地方保持密切联系,做好频道建设与运维管理。

项目周期:2024年12月完成。

经费额度:项目经费50万元。

(二)科普中国地方频道日常运营

在省级科协统筹指导下,做好地方频道运营工作,将地方频道打造成本地区主要网络科普阵地。省级科协结合科普信息化建设总体安排,择优推荐能够支撑地方频道长期运营的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申报。本项目为2024年地方频道内容建设及运营经费。项目承担单位在省级科协的指导下需保障后续两年地方频道正常运营维护。

1.项目承担单位在省级科协的统筹指导下,对接科普中国地方频道建设单位,调整优化本地区频道建设及栏目设置,直至完成上线任务。

2.项目承担单位安排专人负责频道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在省级科协安排下,统筹管理辖区内科普中国科普号(含机构号、个人号),负责将优质内容推荐至地方频道相关栏目集中展示。

3.通过省级科协管理员账号,上传不少于300个原创优质科普内容,需露出地方科协和科普中国品牌标识,并授权科普中国平台进行二次编辑和传播。

4.本地区内有关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建设、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小院、基层科普等工作的宣传报道,上传地方频道,每月不少于6次。

项目周期:2024年12月完成。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经费25万元。

三、申报办法

1.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进行申报,如有合作(协作)单位,需在申报书中写明,并明确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2.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科普项目申报书》(见附件),请登录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通知通告”下载填写。申报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需加盖封面公章、骑缝章和单位名称落款处公章的纸质文档(一式五份),报送至第三方监理机构,并将申报书Word版、盖章扫描件和复印件扫描件同步报送ccidkp@163.com(主题应注明申报单位+负责人+项目名称)。

3.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在申报书内不能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申报书应由省级科协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4.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科普部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网站公布。

5.入选项目承担单位与中国科协科普部签订合同,经费由中国科协科普部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拨付承担单位。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科普项目申报书》明确的工作任务实施,2024年内完成项目。

2.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3.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并详列测算依据。预算不可列支管理费。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中国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4.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按照规定用途与项目预算专款专用。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财政补助单位须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

(二)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阶段性验收、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验收材料、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

申报咨询

联 系 人:杨宝海 邓 颖

联系电话:010-68578253

材料报送

联 系 人:李 飞

联系电话:010-87675210

邮 箱:ccidkp@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三号院万方程科技楼,北京赛迪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邮编100038

附件:科普项目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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